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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多少 部分地区一次性发放3600元如何领取

更新时间:2024-04-28 00:10:26

  2023年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多少?部分地区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3600元,如何领取?随小编来看看。

  独生子女奖励哪些人可以领取多少?

  需要说明的是,独生子女奖励指的是自计划生育方案实施以来,我国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实行的奖励方案,其中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一是,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或18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险费。

  二是,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给予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一定的奖励扶助,或者是一次性奖励金。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方案和执行标准,全国各地区并未统一标准,其中一般以当地有关部门制定为主。

  比如说根据鲁卫发〔2022〕3号法规,山东省全面两孩方案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方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对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方案调整前、我国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实施奖励扶助。

  二是,在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

  三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

  根据沪府发〔2016〕46号法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是,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有关法规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

  而根据江苏省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法规,其中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5%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二是,对已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三是,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可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其中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标准为2400元至3600元。

  根据公开消息,2023年3月,江苏省常州市法规,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独生子女奖励金发放的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一次性奖励金3600元。

  那么,江苏省常州市独生子女奖励金的发放,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具体什么时候发放到账?

  首先,根据人口计生委规〔2013〕2号法规,此次独生子女奖励金的发放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发放范围包括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二是,200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且未享受一次性奖励金的企业持证人员。

  三是,如果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人员已经去世,一次性奖励金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继承人代为登记并领取。

  其次,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的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职工退休养老证、只生育一个孩子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终身无子女证明)。

  除上述之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人员,必须为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企业持证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和加发5%退休金。

  需要提醒的是,关于江苏省常州市独生子女奖励金,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企业退休人员或城镇非从业居民登记完成后,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

  另外对于2018年1月1日企业退休人员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先行登记领取。

  最后,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奖励全国各地区尚未统一法规,具体的发放标准和领取条件均有所差异,具体领取方案可以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本地官网消息为准)